公司名称变更后还涉及哪些事物需要处理?
众所周知公司成立一周年之后就可以变更公司名称了,目前很多企业都以为变更名称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变更公司名称完毕之后还有哪些事物需要处理!事实上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企业还需要办理其他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1、重新刻制印章。在公安局指定的新公司印章制作时,通常需要注销或退回原印章。
2、变更营业执照。持原营业执照办理变更后工商局会颁布新的营业执照(约两个工作日)
3、税收备案。变更申请书正本、副本及税务局出具的旧税务登记证,应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如有采购发票,应先核销发票(约两个工作日,费用在10元以上)。
4、银行账户变更。无论是基本银行账户还是普通账户,都需要办理变更手续,通常不收取手续费,但变更备料会产生一定的费用。
5、更改社保账户。携带新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旧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变更单位信息表,到社保开户窗口办理变更,打印新的社保登记证,然后到医疗窗口做一些改变。
6、商标变更。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企业还需要将变更材料带到工商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7、其他必要的变更。
综上所述,企业更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变更名称后,应办理其他变更手续。因此,如果企业在公司名称变更的一系列操作中有疑问或困难,需要寻求专业的工商代理公司进行详细咨询或业务委托,使公司名称变更的相关操作得以有序进行。
一般来说,企业变更名称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2) 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或者盖章);
(3) 修改公司章程;
(4) 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6) 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7)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新公司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特殊行业名称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该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公司名称变更完毕之后需要处理的相关事项,如果贵公司办理工商变更之后一定要记得将相关联的银行、税务一起办理了,以免后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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